5.2 侦察检测


5.2.1 侦察检测方法
侦检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进行侦察检测:
a) 通过询问事故单位负责人、现场目击者、报警人、事故中的幸存者等知情人了解灾情;
b) 利用各种检测仪器探测现场险情。
5.2.2 侦察检测内容
对建筑倒塌事故现场进行初步侦察检测,重点了解和掌握下列情况:
a) 建筑倒塌的原因;
b) 倒塌建筑的结构形式、使用性质、层数、面积、布局、修建时间;
c) 倒塌建筑内是否有人员被困,被困人员的大致数量和方位;
d) 是否造成燃气、自来水管道泄漏,漏电等;
e) 有无易燃、易爆、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,并确定其数量、存放形式和具体位置;
f) 周边环境、气象等情况;
g) 先期救援活动及开展情况;
h) 周围交通情况以及搜救通道;
i) 通过外部观察和仪器检测,判断倒塌建筑结构的整体安全性,未倒塌部分是否还有再次倒塌的危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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